- 已出租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,截至2012年11月底止,累計戶數15萬8仟餘戶,筆數27萬7仟餘筆,面積約7萬3仟多公頃。
國產局進一步表示,該局經管已出租之國有非公用不動產,截至2012年11月底止,累計戶數15萬8仟餘戶,筆數27萬7仟餘筆,面積約7萬3仟多公頃。該等租約所訂出租機關之各項權利義務,於2013年度機關組織改造後,仍由原出租機關主體(僅名稱有變更)承受,對於承租人之相關權益未有影響或變動,承租人仍應依租約履行相關權利義務並按時繳納租金。有關機關組織改造事宜,國產局除透過網站公告外,其各分支機構亦將個別通知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之承租人。